美国税法要求美国税务居民申报全球收入并缴纳相应的税款。换言之,美国税务居民需对其在全世界任何地方的收入向美国政府进行申报和缴税,无论纳税人获得收入时,是否居住在美国境内。
美国税收居民身份
1、个人税收居民身份
根据美国国内收入法典(Internal Revenue Code),所有美国公民和美国居民都被视为美国税收居民。对非美国公民(外籍个人)而言,需依据“绿卡标准”或者“实际停留天数标准”来判定是否为外籍个人税收居民。
(1)绿卡标准
(2) 实际停留天数标准:如果外籍个人在美国停留的时间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则被视为满足本标准:
①本公历年度内在美停留不少于31天。
②根据以下计算公式,本公历年度和过去两个公历年度加起来的三年内在美停留不少于183天:
a、本年度在美停留的全部天数,加上
b、前一年度在美停留天数的三分之一,加上
c、再前一年度在美停留天数的六分之一。
个人在一天中的任何时间出现在美国境内都视为其当天在美停留。但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个人在美停留时间不计算在实际停留天数内。
(3)双重税收居民:一些绿卡持有者和外籍居民个人有可能同时是与美国签有税收协定辖区的税收居民。
2、机构(实体)税收居民身份
(1)公司:依据美国联邦、各州或者哥伦比亚特区法律建立或组织的公同视为国内公司( domestic corporation)。一家公司不会因为管理机构所在地位于美国境内而被视为国内公司。但是,根据相关法律的特定条款(有些是可选的,有些是非自愿的),某些外国公司可视为国内公司。国内公司无论是否为其他国家税收居民,都被视作美国税收居民。
(2)合伙企业:依据美国联邦、各州或者哥伦比亚特区法律创立或组织的合伙企业,应视为国内合伙企业。税收由合伙人负担,每个合伙人根据分配到的收人及其税收居民身份(如非居民外籍个人、美国公民、外国公司或国内公司等)承担相应的纳税义务。
(3)信托;
(4)遗产。
对于居住在美国境外或者居住在美国境内但是在外国有经济活动的美国税务居民,如果自身税务复杂,需要合理规划税务,避免因税务问题付出沉重代价。
海外收入豁免
对于长期在外国生活工作的美国税务居民,2019年度每个人的海外豁免额为$105,900美元;
如果夫妇俩人都在国外居住和工作,海外免税额为$211,800万美元,这里一般是指海外工资收入。
要符合美国海外收入豁免优惠,纳税人还需要通过以下两项测试的其中一项:
第一项,真正居所(Bona Fide Residence)测试,主要是要看纳税人在国外居住的时间,和在国外居住的目的,和与当地的关系的密切程度。
第二项,人身所在(Physical Presence)测试,需要纳税人连续在12个月内居住海外至少330天。
海外纳税抵免
为避免双重纳税,如果这部分海外收入已在与美国有税收互惠协定的国家纳税,可用外国税收抵免(Foreign Tax Credit)从应纳美国所得税中扣除,也就是说,在海外交的税,在美国也可以抵免。如果海外收入在外国免税或以低于美国税率来征税,则需要补缴美国税的差额。
纳税人在申报海外金融资产时,需要填写8938表和FinCEN114表,填写信息要与自己在银行开户的资料一致,所申报的海外金融资产的收入与个人税B表对应,一并填入个人税表中。
如果没有申报会有什么后果?
豪迈国际提醒您:如果将收入藏匿海外 (Hiding Income Offshore),不申报海外收入可能触犯税法。美国国税局正积极追查海外藏匿资产及以利用复杂跨国税务策划逃漏税的纳税人。国税局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每一位纳税人正确申报收入并缴纳正确的税额。
在海外有金融资产的美国公民和绿卡持有者要按规定报税,一旦国税局发现您有未申报的收入或未申报的国外金融帐户,您将面临严重后果。这些后果可能不只是补缴额外的税金,还可能包括高额罚金,利息,罚款甚至入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