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生效:
·自入籍当日算起,投资需保留至少5年,而非3年。
·申请入籍之前,申请人必须持有有效期内的申根签证。
·在其他欧盟国家申请获得国籍但被拒绝的申请人将无权再申请塞浦路斯投资项目。
2019年5月15日生效:
新增加15万元捐款,其中:
·须捐赠75,000欧元给研究与创新基金会,以促进塞浦路斯的企业创新生态系统的构建。
·须捐赠75,000欧元给塞浦路斯土地发展协会,以支持建设经济适用房项目以及为塞浦路斯公民预备的其他住宅项目。
·如果投资者希望购买已经用来申请过塞浦路斯投资项目的房产(二手房),最低投资额将升至250万欧元。
·如果房产仍然在建,开发商将需提供房产价值的5%的银行担保作为履约担保。
·如果房产被抵押,开发商将需要从持有抵押的银行开具银行豁免书。
对于申请人来说主要的改变从2019年5月15日起生效,任何想按照旧政申请的申请人须保证在此日期之前递交申请。